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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书香集体”、“阅读之星”评选方案规定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0-7-8 17:04:50
关于“书香集体”、“阅读之星”评选方案
一、 评选校园阅读之星条件:
(一)有一定得课外阅读量(超过省教育厅年省规定20册/学年)
(二)有浓厚的课外阅读兴趣,能坚持写读书笔记(超过20篇/学年)
(三)积极参加读书活动,能影响带动同学参加阅读。
二、评选办法:
自报与班级推荐相结合,填好表格报送创建书香校园领导小组审批。
三、书香班级、书香年段由校图书馆推荐,创建书香校园领导小组审批。
下学期将举办读书笔记展览和评选优秀读书笔记,请同学们利用假期做好整理工作。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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