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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行继续教育验证的通知
继续教育证书在校办公室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(名单请点击此处),请及时到校办室领回继续教育证书,并及时做好继续教育登记工作,登记内容至2004年12月。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交校办公室,逾期未交者自行到师大人事处人才科验证,学校不再代办。
注意:
1、继续教育的验证年度每年的1月至12月,并非学年度,在登记时请注意分清时间。
2、以后将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上一年度的继续教育验证,届时请及时交验。未交验或未完成教育时数(初级职称、中学二级教师应达42学时;中级职称、高级职称、中学一级教师、中学高级教师应达72学时)将影响各级各类荣誉评选,职称评聘等事宜。
3、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内容如下:
主办单位:福建师大附中;
学习形式:讲座、教学观摩、研讨会
总 学 时:当页学时数
学习内容:
专家讲座15学时;
教书育人研讨会6学时;
德育研讨会6学时;
以??学科为主的教学观摩20学时;
自学??心得体会(需提交自学心得,根据心得认定学时)
4、教师应积极参加市教育学院或其它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,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。
5、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参考请查看办公室网页“继续教育”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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